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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市继教办文件规定:2010年取得的省外Ⅰ类学分(西医类)将于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登记。 请需要登记学分的同志将相关材料于12月25日前上交科教科。
需提交材料:
1、学分证原件;
2、学分证复印件(并注明是在何地参加此次学习);
3、身份证复印件一张。
2025-02-18
2024-11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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